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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辉隆”文字和“HN”图形商标顺利通过安徽省著名商标再认定
发布日期:2017-03-17 浏览次数:1400
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,辉隆股份使用在肥料、混合肥料商品(服务)上的“辉隆”文字和“HN”图形商标通过2016年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。
安徽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为四年,此次是对2012年申报的著名商标进行再认定。
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,辉隆股份使用在肥料、混合肥料商品(服务)上的“辉隆”文字和“HN”图形商标通过2016年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。
安徽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为四年,此次是对2012年申报的著名商标进行再认定。